发布时间: 2016.12.20
2016年12月13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专题会议,对我院和四川省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共同主编的《四川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规划编制导则》(以下简称《导则》)进行技术审查,省住建厅谭新亚副厅长在会上对综合管廊规划导则编制的重要意义做了重要讲话。《导则》顺利通过省厅相关部门和专家组的技术评审,并将由省住建厅于年底颁布试行。这也是我院继主编《四川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试行)》以来第二次主编省级规划编制办法及导则。
为统筹地下管线建设、提高工程建设效益、节约利用地下空间、防止道路反复开挖、增强地下管线防灾能力,规范和指导我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规划编制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规划编制指引》以及国家和我省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我省实际,参考国内其它省、市的相关文件,并在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完成。
《导则》对综合管廊工程规划编制的总则、一般规定、编制内容、编制成果及附则做了规范性要求,结合四川省各市州具体情况做出了分类指导建议并制定了综合管廊工程规划编制大纲。
《导则》的颁布试行将对四川省各地市州综合管廊工程规划、建设起到很好的规范和指导作用。
会议现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