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7-02-23
2017年2月13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下发《关于省级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专项规划及试点实施计划审查情况的工作通报》,对自贡、绵阳、乐山等13 个试点城市编制的《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规划》及《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实施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和《试点实施计划》)的审查情况做了工作通报并对下阶段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
本次审查情况分为较好类、合格类、基本合格类及较差类,我院编制的自贡市、富顺县专项规划及试点实施计划双双获评较好类。
评审认为,我院对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分析,规划思路清晰,目标明确,系统布局基本合理,编制成果符合规划编制指引的相关要求,同时还针对自贡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起步较早的优越条件,对管廊建设的经验与教训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总结分析,提高了专项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本次审查的13个试点城市规划及实施方案编制单位中,我院是唯一一家地方规划设计编制单位、并且是同时承担两个城市的规划编制单位之一,在本次评审中取得了较好的评分及社会评价。